根据招生工作日程安排及剩余学位情况,现面向符合四会市一年级、七年级招生工作方案的招生条件,尚未被四会市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包括因各种原因错过正常报名时间的儿童,以及在参加二次积分报名但是由于分数太低没被学校录取的儿童,开展补报名工作。
已被我市学校(含民办)录取的学生不接受补报名,经查实报名的,将不予受理,退回原录取学校就读。
一、补报名时间安排
补报名时间:8月20日-22日
报名统筹时间:8月25日
公示时间:8月26日-28日
二、补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
家长到有剩余学位的公办学校现场报名。
报名材料
①《四会市起始年级补报名申请表》
②适龄儿童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③监护人房产证明、监护人租房合同和租房所在地的房产复印件(提交了监护人房产证明的无需提交监护人租房合同。)工作人员现场审核“粤省事”户籍、房产信息和学校录取信息。
注意
如发现提交作假材料和已被学校录取的,登记后退回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三、统筹程序
报名学校应在8月23日通知没有被拟录取的学生家长录取结果,提醒家长如有需要在8月25日工作时间内到东城街道中心小学或城中街道中心小学或贞山中心小学(只能报名一所)报名统筹,初中的到市教育局四楼教育股报名统筹,逾期不报名统筹的视为放弃统筹资格。
统筹需提交材料
1.原报名学校加盖意见且盖章的《四会市起始年级补报名申请表》;
2.原报名学校提交的相关材料。
温馨提示
建议多写几所统筹意愿学校,提高统筹成功率;如确实只接受一所学校统筹的,只需要填写一所意愿学校。
四、学位安排原则
结合学校剩余学位情况,优先安排四会市户籍,按照入户时间先后依次安排,如入户时间相同的,抽签确定。
次之安排非四会市户籍随迁子女,如非四会市户籍随迁子女报名人数多于剩余可供安排学位数的,抽签确定。如报读学校由于学位不足无法安排且学生家长愿意统筹的,由中心校根据片区学校学位剩余情况,按照相对就近原则进行片区统筹安排。
五、注意事项
1.家长务必如实填报报名信息和提供相关材料,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信息,将取消该儿童的入学资格。
2.已被我市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得参加本次补报名。一经发现,将退回原学校处理。
3.家长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和材料提交,逾期不再受理补报名申请。
来源:四会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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